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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2020】11号 关于开展我校第八届“榜样之星”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校团委 日期:2020-05-25点击:

关于开展我校第八届榜样之星”学生年度人物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集中展示我校师生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助力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经研究,校团委决定举办广东海洋大学第八届榜样之星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青春正能量 榜样有力量

活动时间

2020年5月—2020年10月

活动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

四、评选类别

本届“榜样海大”评选活动设自强励志类、学术科研类、文体艺术类、创新创业类、公益志愿类、实习实践类六大类。

(一)自强励志类:

面对贫困、疾患、自然灾害等各种困难或挫折,能够不畏艰难、自信乐观、积极向上,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挫折和困难中奋发向上,或通过个人努力传递积极向上的精神和影响;心怀仁爱,乐于助人,乐于奉献并获得肯定,或积极参加各种扶危济困的社会公益活动,具有突出成就或优异表现。

(二)学术科研类:

积极参加大学生学术创新及科技创新活动,认真钻研学术,积极向各类学术期刊投稿并有优秀学术作品发表;能够用科学创造活力,用挑战创新精神充分展现大学生魅力,在相关创新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学术创新方面具有突出成果。

(三)文体艺术类:

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水准,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文体艺术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用艺术感染广大同学并具有一定影响力;或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带动广大同学锻炼健康体质,积极参与各级体育赛事并取得优异成绩。

(四)创新创业类:

结合专业所学,积极参与产品或项目研发获得专利并实现成果转化;积极参与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等创业实践,在自主创业和创新研发方面具有代表性和突出表现。

(五)公益志愿类

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在公益志愿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在校内外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同时,申请人应对公益志愿服务工作有自己的理解和思考,具有较强的感召力并积极推广公益活动,弘扬志愿精神。

实习实践

具备丰富的实习经历或实践经验,在所参加的实习实践活动中以集体为先,积极磨合团队关系,在团队内具有威信;同时注重培养个人社会化技能,积极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申请人应能够带领团队圆满完成实习实践任务,并形成标志性成果。

五、评选环节

1、申报阶段:从即日起至5月28日,各单位收集汇总上报候选人相关资料;

2、初审阶段:初审阶段由各学院团委负责。在学院评审基础上,每类各推荐一名候选人在6月5日前填写附件1、2发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3、复审阶段:校团委审核各单位上报汇总名单,校团委将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对候选人进行复审,每类共评审出5名候选人;

4、终审阶段:由答辩会、网络投票进行。

5、表彰阶段:待定。

六、工作要求

1、广泛组织发动。各级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尽可能让活动影响覆盖全院学生,并把对思想引领工作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

2、认真推荐评选。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各级团学组织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程序,认真填报有关材料,扎实做好推荐工作。

3、注重宣传报道。各级团学组织要结合自身活动开展情况,积极利用新媒体宣传报道,努力扩大活动影响力,发挥榜样的力量的示范作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组织科2396065

邮箱:gdouxtwwtb@163.com

 

 

附件: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第八届“榜样之星”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

附件2《申报广东海洋大学第八届“榜样之星”年度人物候选人汇总表》

 

 

 

 

共青团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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